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启动2022年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学院推荐参选学校评选名额为1名(全校共计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仅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4.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5.参选学年无挂科记录。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5.参选学年无挂科记录。
四、评选时间安排
1.学生自愿申报。学生自行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请认真阅读填写要求),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审小组初评,并进行学院公示。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评审小组由各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教师为小组成员,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
3.学工办审核材料,并交学校资助中心评审及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级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组织辅导员、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评审工作方案,并向学生公示。确保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结构合理,能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切实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统筹协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同时广泛宣传政策,注重教育引导,以评审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公开答辩会、事迹报告会、交流讲座等形式的资助育人活动,使广大学生自觉形成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思想和行动。
消防救援学院
2022年10月24日